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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通知
就业网 | 2020-09-17 00:00 | 浏览:17440

      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22号),现将具体申领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四)残疾学生;

(五)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六)特困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人员,学校将追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补贴申请

      1.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登录中天人力APP或系统网页版填写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材料(详见附件1: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需持有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社保卡即时制卡网点: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jjipogfnjnelbboejcgaonknlnilimdh.jsp)

      2.各类别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需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如果是存折或银行卡领取保障金,证明材料中应有“低保”等关键字);(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需提交《扶贫手册》原件及当地扶贫办开具的未脱贫证明;(3)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需提交父母一方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户口本复印件;(4)残疾学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5)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交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6)本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共同享受家庭成员中应包括申请人)或特困供养人员证明,外省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包含申请人姓名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申请材料现场审核。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领人于9月28日12:00前填写并下载创业补贴申请表,附相关的证明材料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卫津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8、北洋园校区大通学生中心C107)。

      4.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待现场审核无误后再上传所需证明材料。

      5.联系方式。(1)微信咨询详见附件2扫码进群,昵称备注姓名-学院-预计毕业时间;(2)电话咨询022-27401081-8006。

(二)补贴拨付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收集汇总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预计10月底前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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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7日

附件1: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用户手册.docx

附件2:微信群二维码.png